⒈ 帝王仪仗队中的灯具,亦指执掌灯具的人。
引《宋史·仪卫志二》:“行幸,则禁卫所差行门、禁卫诸班值、天武亲从官及繖扇、鸣鞭、烛罩等合五百人,随行扈从。”《宋史·仪卫志五》:“驾前诸班值:驾头、鸣鞭、诞马、烛罩三百三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