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旧时州县衙役三班中的一班,其职掌站堂行刑。亦泛指差役。
⒈ 旧时州县衙役三班中的一班,其职掌站堂行刑。亦泛指差役。参见“三班六房”。
引沙汀 《记贺龙》二五:“你们还没有见过 清 朝时候的县长……出街的时候那个威风哟,前头两根长号,一群戴尖帽子的皂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