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èng shuì
注音ㄓㄥˋ ㄕㄨㄟˋ
繁体正稅
⒈ 旧指正额赋税。与“加耗”、“子税”等附加税相对。旧指主要赋税,与各种杂税相对。如清代称田赋、丁赋为正税。称盐课、茶课、牙税、当税等等为杂税。
⒈ 旧指正额赋税。与“加耗”、“子税”等附加税相对。
引《资治通鉴·后汉隐帝乾祐三年》“旧制,田税每斛更输二升,谓之‘雀鼠耗’, 章(王章 )始令更输二斗,谓之‘省耗’” 元 胡三省 注:“按 唐明宗 天成 元年四月敕文:‘应纳夏秋税子,先有省耗,每斗一升;今后祇纳正税数,不量省耗。’”
清 姚鼐 《四川川北道按察副使鹿公墓志铭》:“正税罔赢,诛责贪惏。”
清 夏燮 《中西纪事·长江设关》:“今土货出口而復进口者,尤宜在紧要处设卡徵收。土货出口,以过卡准照为凭;洋货进口,以入卡准照为準,总期该商进口出口货物完一正税即有一子税办法,以期税课充裕。”
⒉ 旧指主要赋税,与各种杂税相对。如 清 代称田赋、丁赋为正税。称盐课、茶课、牙税、当税等等为杂税。
1.这‘耗羡’一向是由地方州县征收,有的就随心所欲从重征收,抽正税一两,耗羡达五六钱,民众负担很重。
2.尤其,别忘了除了正税、三饷,明代农民还有无数类似驿站劳役这样层出不穷的以银纳役苛捐杂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