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计算人数。
引《后汉书·蔡茂传》:“融 欲以为 张掖 太守,固辞不就;每所餉给,计口取足而已。”唐 韩愈 《唐故江西观察使韦公墓志铭》:“公既至,则计口受俸钱,委其餘於官。”清 钱以垲 《隰州杂诗》:“人丁分上下,有丁苦无田;算緡但计口,不问陌与阡。”